当前位置: 首页 > 实时讯息 >

炭为关止!广州海关查获一批总重2吨的禁出口木炭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26 15:26:00    

4月16日,广州海关在跨境电商渠道查获一批国家禁止出口的木炭,总重2吨。

广州海关所属清远海关关员在对一票以跨境电商贸易方式申报出口的“纸巾、胶瓶”等商品进行查验时,在集装箱内部发现一批未向海关申报的木炭。经清点,总重2吨。

木炭属于国家资源类产品,每烧制1吨木炭需消耗5—10吨天然木材。

海关提醒:根据《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林业局公告(2004年第40号)》,木炭被列入《禁止出口货物目录》(第二批),原料为非竹子的木材(不包括果壳炭、果核炭、机制炭等不以木材为原料)直接烧制的木炭禁止出口。

来源:海关发布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廖黎明

相关文章:

了不得!新版《广州文物志》、“广州十大文物地标”评选结果都在……06-14

创意风暴来袭!十五运体育文创征集等你点亮全运舞台06-12

广州博物馆“镇海楼文化沙龙”首秀,搭建学界与公众学术桥梁06-06

广州健身健美锦标赛暨省大学生健身健美锦标赛举行06-06

三易科技上涨5.13%,报3.69美元/股,总市值4151.25万美元05-22

5月24日零时起,佛山季华二路(智慧新城站段)将围蔽施工05-19

一季度全省农产品出口44.6亿元增长37.6%,位居西部第一05-12

广州启动防暴雨内涝三级应急响应,多区暴雨黄色预警生效0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