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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寄卖行老板刘某某、胡某某被抓!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6-24 13:04:00    

老板,我又“搞到”几条香烟和几瓶好酒,这次给我好一点的价格。


有多少我收多少,价格你放心!


老板,来路不干净的收不收?


什么都收,只要你偷得到!


……


为了赚取差价

一些人明知是盗窃而来的赃物

却为了“贪便宜”大胆收购

做违法犯罪的“帮凶”

最后自然难逃法律的严惩



近日

定南县公安局历市派出所

接辖区群众报警

称其放在车内的名贵香烟和白酒被盗

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展开侦查,迅速将嫌疑人袁某某、赖某某抓获归案到案后,嫌疑人袁某某、赖某某对其以拉车门方式盗窃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民警循线深挖成功揪出了收购盗窃赃物的犯罪嫌疑人刘某某、胡某某。经查袁某某、赖某某二人一心只想赚快钱,便想着去碰碰运气以拉车门的方式实施盗窃,盗得名贵香烟、白酒若干。


为了将被盗赃物尽快脱手,打听到寄卖行老板刘某某、胡某某会收购赃物。


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公安机关

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 方 提 醒

盗窃是违法犯罪行为

收购赃物同样要受到法律制裁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九条第三款规定:


收购有赃物嫌疑的物品的,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第三项规定:


明知是赃物而窝藏、转移或者代为销售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小编提醒

购买和回收人员

要依法经营在收购物品时

一定要核实物品来源并做好登记


对于来路不明的赃物

应及时拨打110报警



源:定南公安

编辑:黄松林 实习生阳纯杰 编校:宋亚丽
值班主任:明心武 刘芬
编审:邓海明 谢瑞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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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起早贪黑、不眠不休
只为送上最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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