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卫健委网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审评机构组织专家对樱花多酚等2种物质申请作为新食品原料,过氧化物酶等6种物质申请作为食品添加剂新品种,二十二酰胺等3种物质申请作为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的安全性评估材料进行审查并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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