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市检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甘肃省人民检察院《“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提升年行动”实施方案》,以项目化管理为抓手,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保障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融合发展,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检察保障。
清单化管理压实责任。建立由检察长牵头推动,分管领导、责任部门分级落实的责任体系,制定包含四大检察领域、16项重点任务的《部门责任清单》,创新“定标推进—定责落实—定量考评—专项督察”的“三定一督”机制,形成“部署—落实—督查—整改”闭环式责任落实链条,通过周调度、月统计、季研判,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见效。结合金昌市经济发展实际与司法案件特点,建立涉企案件督办台账,逐案开展“一案双查”,避免“办理一个案件、垮掉一个企业”,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穿透式监督促进治理。完善“个案办理+类案监督+系统治理”的办案模式,在涉企案件办理中深化穿透式监督,针对企业管理制度漏洞等突出问题,精准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2份,推动企业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同步推动建立“不起诉决定+行政处罚”双向衔接机制,严格把握“可处罚性”原则,加强对制发检察意见法定性和必要性的审查,办理行刑反向衔接案件11件。通过启动行刑反向衔接程序,推动行政处罚与刑事司法无缝对接,实现惩治违法与促进治理有机统一。
精细化服务护航发展。依托法律服务工作站,打造“检企会客厅”特色品牌。深化“检察官+企业负责人”一对一联系服务机制,对接商会9家,企业45家,为有色金属、化工及新能源、新材料等重点领域企业提供法律咨询、知识产权保护等法律服务15次,以法治力量助推区域核心竞争优势,以“检察蓝”护航金昌全面转型高质量发展。
来源:金昌市人民检察院
编辑:柴纳敏
责编:闫瑾 刘欢欢
审核:马丰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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